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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四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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榮王妃見謝風揚滿臉不高興的模樣,也沒催著回府,道:“時候還早,叫風揚陪著你四處逛逛吧!”

謝風揚自不會反對,答應下來拉著林瑾初便往外走。榮王在後頭搖搖頭,道:“看,這就是你的寶貝兒子,有了媳婦忘了娘!”

“……”榮王妃不知怎麽說自家王爺,兒子不陪著兒媳婦,難不成還陪著他們兩把老骨頭不成?榮王妃其實還不到四十,不過在京城住了三十多年了,對逛街看花燈還真提不起興趣,何況丈夫這張臉也實在比不上當年秀色可餐,還不如早點回去吃湯圓睡覺,只看了榮王一眼,道:“我回府吃元宵去了,王爺你要不要叫上小喜看個燈會?”

小喜是榮王後院裏年紀最小的妾室,今年才剛剛二十,榮王雖然與王妃感情好,但這年頭大多數男子看來,愛重妻子與寵愛小妾並不沖突,榮王府裏除了總愛挑事的兩名側妃,榮王對其他妾室都算不錯。話雖如此,在榮王看來,如小喜之流也就是閑時解悶,若乖巧懂事,他自不吝惜賞些東西,但若有了非分之想,失寵也就是分分鐘的事。

榮王本來是瞧著兒子兒媳感情好,懷念起當年與王妃恩愛的美好時光來,想邀榮王妃一道看看燈,懷念一下過往。誰知妻子一點都沒領會到自己的用意,頓時自己就生了一回悶氣,也沒說讓人回府喊小喜來,順手拽了李側妃,道:“走,陪本王看花燈去!”

李側妃早年跟王側妃鬥得厲害,要說聰明,王側妃是比不上李側妃的,但李側妃也沒有一個宮裏做貴妃的姐姐做後盾,兩人鬥起來也算旗鼓相當。李側妃原本是有些野心的,在王妃面前她是有自知之明的,但與王側妃相比,她也不差多少,她不敢打王妃的主意,卻想做後院裏的第一人,誰知折騰了好幾年,第一人沒做成,反倒將兒子折了進去。

李側妃生得一子一女,女兒就是剛十三的謝煙,兒子謝風明排行第三,今年剛剛十六,卻在八年前,因為一場重病,成了個傻子。若是王妃或是王側妃造成的,李側妃拼了命也要給兒子討個說法,偏偏謝風明是因為她忙於爭權,才至於病重都無人發覺,最後好好的孩子成了個傻子。

李側妃也怨恨,但更多的事自責後悔,自那以後爭權的心也淡了,一門心思都放在一雙兒女身上,便是在王爺面前,也沒有了爭寵的心。如今突然被榮王抓住,李側妃想的不是揚眉吐氣,而是害怕,生怕這一來惹怒了榮王妃和王側妃,若是在謝煙的親事上動點手腳,那不是毀了女兒一輩子嗎?

榮王妃壓根沒註意到榮王的不高興,她與榮王是少年夫妻,要說感情自然是好的,不過宋家是將門之後,如今不再走從武的路子,但家中子弟都習武,性格也爽朗些,加上榮王也不是心思細膩的,兩人年輕時相處就輕松坦率,誰想要什麽都是直說的,她哪能想到,榮王年歲大了,會突然想要夫妻間的默契了,甚至因為夫妻倆一時不夠默契,而心裏不高興。

謝風揚同林瑾初逛街去了,榮王本意邀榮王妃看花燈誰都看出來了,結果王妃沒看出來,回府去了,王側妃正等著榮王邀她呢,誰知榮王拽上李側妃便走了,氣得臉色黑沈。而吳秀蘭也等著謝風聞邀她呢,誰知氣惱的王側妃憋了一股氣,道:“都什麽時候了,還不隨我回府去!”

吳秀蘭不敢當面頂撞王側妃,求救的目光看向謝風聞,誰知謝風聞壓根沒看到,只道:“同窗約我賞月作詩,就不與娘一道回府了!”

謝風聞與謝風揚不同,他沒有爵位,只能讀書考科舉做官,而這條路,同窗人脈與才學也是一樣重要的,王側妃聞言也不要求謝風聞一道回府,只道:“天還冷呢,早些回府,莫多喝了酒。”

謝風聞隨口應了一聲,當先往樓下走,其他人也都散了,女孩子都隨王妃、王側妃回府,男孩子則領著小廝,去街上閑逛游玩。

上元節沒有宵禁,燈會會持續到後半夜,不過未出嫁的女孩子是不會在街上晃悠到這麽晚的,不說說出去名聲不好聽,在外面呆到太晚也著實不安全。往年這個時候,林瑾初也要跟兄長們回府去了,這還是頭一回在外面呆到這個時候。

雖說街市上與往年也沒什麽不同,但這個時候人已經少了些,走在街市上便沒有那麽擁擠,只是街上漂亮的花燈也不多了。夜間就算點了燈火,也不比白日裏亮堂,謝風揚便借著有些昏暗的燈光,握著林瑾初的手,見林瑾初回頭看他,道:“街上人多,你要是走丟了可怎麽辦?”

人確實還有不少,但已經不足以將人擠散了,林瑾初也沒拆穿他,就由他拉著自己的手,道:“阿揚,我還沒有燈呢!”

林瑾初尋常都喊謝風揚夫君或是世子,難得喊他名字,謝風揚有些高興,看著街邊的燈籠,有些猶豫,道:“阿初,你喜歡兔子燈還是嫦娥燈?”

“兔子燈吧!”林瑾初指著街邊手繪了一群白團子兔子的燈籠,“就這個,阿揚給我贏來吧!”

林瑾初是謝風揚心儀的姑娘,親自求來又守了三年才娶進門的媳婦,平日裏溫柔又文雅叫他喜歡,這時候撒撒嬌耍耍小性子他也喜歡,當下拉著林瑾初走過去,指著那兔子燈,道:“就那一盞,老板,要怎樣才能得?”

那兔子燈雖繪得趣味橫生,但相比各色各樣的燈籠還是少了些精致高雅,但請名家繪的,那燈籠價錢還著實不便宜,這就叫那兔子燈剩了下來。老板還當這盞燈得砸手裏了,畢竟燈籠燃過了,沒法再收起來,而今晚一過,那燈籠也不值錢了,見有人問,連忙尋了個簡單的燈謎過來,道:“公子猜著了,只要五百文就能得!”

謝風揚瞧了眼謎面,都不必思索就猜了出來,也不議價,拿了錢將燈籠買下來,遞給林瑾初,道:“阿初餓不餓?不如我們吃些東西再來看?”

在摘星樓時是備了點心吃食的,只是這天冷,冷冰冰的東西林瑾初沒什麽食欲,只喝了些熱茶暖身子,今日晚膳用得早,這會兒還真有些餓了,聽謝風揚這麽說,便點點頭,道:“有點,我們去吃元宵吧!”

謝風揚點了頭,同林瑾初一道,在街邊尋了個小店。上元節元宵最暢銷,為了能招來客人,店家也挖空了心思準備,光是不同餡料的元宵,小店裏就準備了七八種。林瑾初對著店裏的小木牌上寫得名字有些猶豫,道:“桂花餡兒似乎不錯,但黑芝麻是出了名的好吃,嗯,花生餡兒的也不錯……”

謝風揚聽林瑾初碎碎念,忍不住道:“不然我們一樣點一份?”

林瑾初看了謝風揚一眼,“你別打岔,我肯定能挑出一樣最想吃的!”

“……”被嫌棄的謝風揚索性就近找了條凳子坐下來,等著林瑾初挑出一種最想吃的,倒是小店的老板娘頗為熱情地招呼,“這桂花的、黑芝麻的、花生的,小店裏是年年做的,旁的小店也都這麽做,我們這裏卻有兩種特別的,保管夫人從來沒見過。”

“哦,是什麽餡兒的?”老板娘這樣一說,林瑾初也好奇起來。

“便是鳳梨餡兒和梅子餡兒的,夫人瞧瞧喜歡哪種?”老板娘抓起最後面兩個小木牌,指給林瑾初看。

鳳梨餡兒還好,林瑾初雖沒吃過鳳梨餡兒的元宵,但吃過鳳梨酥、鳳梨月餅,味道都是好的,想來做成元宵也難吃不到哪裏去。但梅子餡兒的,就叫林瑾初想到前世聽說過老陳醋風味的元宵,反正她是嘗都沒敢嘗過,當下指了指鳳梨餡兒的小木牌,道:“一碗鳳梨餡兒的,一碗花生餡兒的,麻煩煮了端來。”

“好叻,兩位稍等!”沒有將自己創新發明的新品推銷出去,老板娘也並不氣餒,吆喝著便往後廚去煮元宵。

林瑾初挨著謝風揚坐下,謝風揚倒了茶水給她暖手,取笑她道:“我還沒吃過梅子餡兒的元宵呢,阿初怎麽不點一份?”

林瑾初翻了個白眼,道:“你若想吃,我叫她將花生餡兒換成梅子的,想來這會兒還沒下鍋呢!”

“……”謝風揚想想梅子酸溜溜的味道,連忙討饒,道:“不、不必了,我還是喜歡花生餡兒的!”

林瑾初被逗得一笑,也不再糾結那新出品的梅子味的元宵,兩人捧著茶看街頭的人群,等著煮好的元宵端來,不由生出些歲月靜好的感慨。

等兩人吃了元宵出來,已經將近亥時了,林瑾初提著燈,謝風揚挽著林瑾初的手,兩人也沒想走遠,就順著街往回走,打算走出燈市便乘馬車回府。這個時候人已經少了,尤其女子,少有的都有男子陪在旁邊,未出嫁的姑娘家是早早就回家去了,少有的同男子打情罵俏的則看上去就不是良家女子,兩人就在這時,猝不及防的見到了吳三郎與一名披著鬥篷的婦人來回拉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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